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安中心成員 (Campus security report center members)

👮‍♂️轉知國軍退除役官兵114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補助生活津貼或成績獎勵申請資訊

114學年度第2學期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申請資訊

一、補助對象:就讀大專校院及研究所退除役官兵(榮民及輔導期限內第二類退除役官兵)

二、受理時間:115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三、申請方式: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掛號寄達11020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學就業處收」

四、注意事項: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除就醫外,合於就業、就養、就學之規定者,在同一時期以申請輔導安置一項為限。學雜費補助及生活津貼,安置期間配合教育部規定,第一學期是81日至隔年131日,第二學期是21日至731日,在此期間內若再有其他就學、就業、職訓等補助或津貼需求時,依前述規定,僅得擇一請領。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就學補助生活津貼及獎勵辦法第10條規定,同一時期已申請政府預算提供同性質教育優待或補助者,為重複請領,不予補助

五、詳細資訊及相關申請表件下載:https://www.vac.gov.tw/cp-1797-3239-1.html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