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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關於本校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的相關事宜,敬請配合辦理

為維護校園安全,本校對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訂定以下規範:
1. 博愛校區位於總統府周邊禁航區,依相關法規,全面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行。違反者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1項規定,由民航局廢止其操作證,並處以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且無人機將依法沒入。
2. 天母校區位於「臺北松山國際機場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根據本校天母運動場區使用管理規定,亦禁止無人機飛行。如有特殊需求,請相關單位在向民航局完成核備後,專案向本校提出申請。
感謝大家的配合與支持,共同維護我們的校園安全。
臺北市立大學校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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