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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4年法務部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有功人士及團體實施計畫」

  • 依據市府教育局11447日北市教學字第1143048801號函辦理。
  • 本案報名對象為計畫內第4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中所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至第12款,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之各項協助措施;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之「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
  • 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請有意願推薦報名者於114411日(星期五)前,依據附件計畫說明,將填妥及用印完成之正本紙本函送市府教育局,轉發國教署送教育部初審,另請提供可編輯之推薦表檔案,並同步寄送至市府教育局業務承辦人信箱;逾期送件者,視同無報名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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